它前脚刚走,林克就捡起雪地上烧得滋滋作响的火把,架到旁边树上。
然后一刻不停的挥舞斧子,奋力将鹿砍成几大块,卡在最后的时间点将之收进背包!空间背包因时间到达自动关闭,他手里拎着留下的一只鹿腿,忍不住放声大笑。
那声音伴随着头顶乌鸦的嘎嘎声,在夜色中远远传开。
赢了!
虽然没有狼的狠辣,没有狼的决绝,也没有狼孤注一掷的勇气。
但这一局,最终还是人类赢了!
赢得轻轻松松,因为有脑子,一整头雄鹿就是最好的奖励。
林克将鹿腿在雪中滚一下,雪裹住有血的断面,再包上衣服。他也不知道这样能不能盖住血腥味儿,但也只能想到这儿,先拖过这一夜吧。
等明天他吃饱喝足睡得好,还有什么事儿不能对付?
早早离开就是。
没顶的屋子要去搜索一下,天际线也要去看看,事儿多着呢。现在有了食物,别的也可以计划起来。
美滋滋的坐回火边,感觉这回至少收获上百斤鲜肉。
那头狼吃的太急了,因为肌肉不好咬,他只撕开肛门钻进去吃掉内脏,把鹿肉都留下来,现在全便宜了林克。
什么叫一夜暴富?
林克感觉这比在股市大赚一笔还快乐。
刚刚有赌的成分——最大的风险莫过于,血腥味又引来了别的狼。但这种概率很低,如此荒凉的地方,他走一整天都没遇到任何生物,能养活复数的狼吗?也不看那只狼都饿成什么样了。
只有鹿的奔跑能力强,能到处找埋在雪下的食物,那头雄鹿估计是从别处跑来的。
……假如没有鹿,狼的晚餐应该是他。
将一整条鹿腿剥去外皮,架到火上烤硬表面,然后切大厚片铺到石头上。听着吱吱作响的油脂声,闻着诱人的香气,整个人陷入无限的满足感中。
甚至趁肉未熟时,又排出三枚玫瑰果,切开去籽,烧水煮茶——看,现在才是考虑补充VC的时候。
烤肉还配果茶,就问你什么家庭?
美滋滋陶醉一小会儿,重归冷静,切下一小片熟肉放入口中慢慢咀嚼,然后将大块的肉切下,准备煨半熟做成储备粮。虽说饿了两天,倒也不会狼吞虎咽。
焦虑主要源自找不到食物,现在手里有粮心里不慌。
剃下来的肉骨头放入锅中炖煮,撒一撮盐,这才是今天的晚餐。
别看肉好像很多,鹿肉卡路里低,并不耐吃。今天走一天都不见人影,后面还不知道要多久。万一都像木屋那样撤退得有条不紊,那留下的物资不会太多。今天是运气好能狼口夺食,未来运气不好,说不定就要靠这几十斤肉活着了。
每天1公斤,只能吃40天……咦?好像够了啊。
这些肉烤好后放在背包空间内,不仅不会坏,拿出来还是烫的。背包啊背包,你终于开始发挥作用。
饱食之后,无所事事的等背包冷却。
看着火焰跳跃飞舞,身上暖洋洋的,仿佛一切苦难都在渐渐远去。
连唯都以为林克是在盯着火焰发呆,没想到,他是在回顾这一天来所犯下的错误。包括一些轻率的决定,错失方向后的轻忽,背包打开时机不对,体能分配问题等等。
其中最致命的两点:一是方向选择的错误,选择出了错,一切努力都在做无用功。虽然最后绝处逢生,但仔细想想,这能坚持到最后的又有谁呢。
这条路不是死路,也绝不算活路。
第二个错误是没发现那头藏在雪里的狼,这可真是个致命错误!
假如没有鹿,死的就是他。
“这一天犯的错,比我前半辈子加起来都多。”
【夸张。】
“并不夸大,我从小到大一直只做擅长的事,所以很少犯错。没想到一旦做不擅长的事,会犯这么多错误,简直到了不忍看的程度。”
人生就像不断做选择题,林克从小就智商高擅长读书,所以家人建议他专注学业,这是性价比最高的选择;学习时发现擅长数学,数字,直至进入金融行业成为金领。
正因为一直选擅长的,才一路走来无比顺畅。
所谓挑战自我,都是在给人生增加难度。
俗称,闲的。
他中间不是没有别的选择,比如,曾加入过大学校队,还因三分神准名噪一时,有成为职业球员的机会;
也曾被卷入贩毒案件,差点儿开启转职黑帮大佬之路。
还有服装设计师,词曲作家,游戏策划等等。
总之,中间只要稍微出一点偏差,他就不是现在的他了。
林克善于做计划,善于归纳总结,有了这个,他做任何行业都不会太差,甚至也会同样优秀。就像当年校队打替补,九十年代初的时候,谁知道三分球也能杀人!
唯津津有味的听着他吹牛,还天真的问,【那你为什么没能成为职业球员?】
“我也曾想过把天赋带到NBA。”林克看着夜空深沉的说。
“咳,后来发现并不太喜欢大联盟,太商业化了,不如大学篮球纯粹。而且职业圈总体学历太低,老黑多,充斥着暴力、独品和性,是我这么纯良的人能混的地方吗?”
【……】
实际上是他不想吗?是人家没要。
九几年主流还是身体对抗,三分球狗都不要。林克身高190,在普通人中算高的,但在NBA算矮个子。又没有一手精妙绝伦的运球,速攻也不行,体能一般,在NBA当饮水机看守员都不合格。
“我曾想把天赋带到NBA,直到发现自己没有。”
吃吃肉吹吹牛,四个小时很快过去。
等背包能够打开,他把这几个小时烧好的开水,还有煮好的玫瑰果茶存统统进去。又将新鲜鹿肉取出来剥皮处理切割,用滚水洗掉肉上的血迹污渍。如发现有被狼咬过的部分,用刀子切掉丢弃。
这种野生的狼,容易感染狂犬病毒。
肉按一公斤一整块的分割,烤至五六成熟后存储起来。
既能直接吃,也能进一步烹饪。
剃出来的骨头也不扔,上面多留点儿肉,都是炖菜的好材料。
连剥下来的皮也有用处,哪怕不会做手套,贴在运动鞋外面也是极好的——他在探索频道上看过,爱基斯摩人就是这么干的。
唯看着他一个个开启支线任务,烤肉烧水抹盐晒皮,仿佛洒下无数线头。
看着都杂乱无章的,偏偏又在背包开启即将结束时统一渐次完成。
首批制成品被有条不紊的整理进背包,第二批被放到洗净的石头上冷冻——于是一头大鹿,变成整整齐齐的肉块和骨头。
整个过程条理到极致,甚至赏心悦目!
唯现在明白林克为何会选背包,这种填格子的游戏,他大概是最擅长的。数学所带来的条理性,在他身上展现的淋漓尽致。
收拾完后林克压好火钻进毯子,没了骨头般瘫软下来。别看之前井井有条的处理食材,实际上雪地跋涉几十公里,早就累得不行。
这一停下来,浑身无一处不酸痛。
“唯,”他感觉说不好是要睡着还是昏迷,在失去意识前又想起一件事,“如果叫不醒我…用火…烧我的手。”
“做滑雪板…鞋…去南边……”
【这么操心,怪不得命……】
……
也不知睡了多久,林克猛然从梦中惊醒!
手指还留着生生的痛!
“别烧了,醒了,醒了!我曹,怎么这么冷。”他忙不迭的说道,那即将燎上手指的火苗犹豫片刻,又轻轻烧了一下,才缓缓缩回火堆。
“呼,醒了,醒了。”林克全身哆嗦着说道。
火光昏暗,他感觉身上出了不少冷汗,上下都黏黏的。可等他伸手去擦脸时,抹下的却是一把冰凌。
“沃特法克!”他骂了一句,他不是冲【唯】发火,而是又做清醒梦了。在梦中,又是各种清晰场景纷沓而来。有些和昨天的梦境重复,更多的是新的内容。
如果这些都是真的?那他一定是全世界最牛逼的人物!
又何至于被一根牙签秒掉。
【林,快醒醒!气温正在快速降低,好像要刮暴风雪了!】
唯快速提醒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