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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百五十五章 战争是门肮脏的生意

    第四百五十五章战争是门肮脏的生意

    格里菲斯家族上下,陷入了一种奇怪的焦灼。

    一方面,是雷文为兽人战争筹谋许久,前后已1年有余,处于蓄势待发的边缘。

    可另一方面,雷文的身体持续恶化,已经很久没有在公共场合露面,让所有人都怀疑,战争是否还能如期进行。

    在这样的背景下,种种或真或假的“内幕消息”在坊间流传,让许多牵涉其中的人都心神不安。

    战争是一门肮脏的生意。

    肮脏与否还有争论余地,生意却是不折不扣的实在论调。

    大军出发,涉及到的方方面面实在太多——粮草,车马,装备,等等等等。

    当然,这些格里菲斯家族都自有准备。

    可粮草总会被吃光,车马总会损耗,装备也需要修理、置换,每一项产业,都涉及成千上万的金币流转。

    商人们害怕自己的投入血本无归,也害怕搭不上这趟发财的快车。

    领民们关注的重点相对更加实际。

    战争一起,物价注定会涨,他们要不要在战争真正开始前,囤上一批粮食呢?

    现在物价已经开始被炒热,若是打不起来,这时入手就是糟蹋钱;若是打起来,再买可就嫌晚了。

    “伯爵大人那边怎么说?”

    狮王之傲酒吧里,葛朗低声问着。

    作为随同托尔肃清山地领的一员,莫阿斯的惊艳表现给了葛朗极大刺激。

    回来后,这位格里菲斯综合学院的优秀毕业生投入到了艰苦训练中,直到最近一段时间才稍有闲暇。

    坐在他对面的,是一个左手戴着4枚金戒指的男人,也就是上次爵位册封中,唯一一个以文职身份担当骑士的胡厦。

    “什么怎么说?”胡厦回了一句。

    “你知道我指的是什么。”葛朗用尺子量着酒杯、餐盘与桌边的距离,将其调整到对自己来说最舒服的位置。

    这种奇怪举动,顿时引来了周遭酒客们的关注和议论。

    胡厦无奈地叹了口气:“每次和你一起出来都是这样,想不引人注意都难。”

    “你那强迫症什么时候能改一改?”

    “能改掉就不叫强迫症了。”葛朗端起酒杯抿了一口,又将酒杯严丝合缝地放回了原本位置:

    “不过要我说,你手上那4个戒指,才是他们一直看过来的原因,都等着敲你闷棍发财呢。”

    胡厦将左手缩进袖子,反唇相讥:“你的强迫症还是不够重。”

    “我要是你,就把两边眉毛剃成一样!”

    葛朗右边眉毛从中间断开,左眉却完好无损,让人看上一眼就难以忘记。

    “少废话,天生的。”葛朗道:“伯爵大人到底是什么意思,接下来兽人帝国,打还是不打?”

    胡厦挑了挑眉头:“这是‘你们’那派人让你来问的?”

    葛朗是外地派的一员,和亨其顿、皮普、莫阿斯他们走得很近。

    “……帮忙不帮?”葛朗眉头微皱,透出几分不耐。

    这次来,倒真不是皮普他们让他来,而是葛朗想要提升自己在派系中的地位,主动过来打听消息。

    “当初可说好了,咱们学院出来的人,同进同退。”

    葛朗、胡厦,都是格里菲斯综合学院毕业,根基浅薄,所以就打定主意抱成一团,互相守望相助。

    “我哪猜得透伯爵大人的心思。”胡厦咂了咂牙花子:“本来已经够累的了,结果到这里你还不让我休息。”

    葛朗敏锐地察觉出了一丝弦外之音:“你最近很忙?”

    胡厦长声抱怨:“何止是忙啊,说是焦头烂额都不为过。”

    “你是不知,最近咱们诺德行省内许多贵族,都想把自己不在继承顺位上的孩子塞进咱们雄鹰军里,伯爵大人是不胜其扰,所以把这问题推给了我。”

    “前前后后,80多号人,最次都是男爵家族的孩子,哪个对我来说都惹不起。”

    “现在光是安排他们的去处,就足够我头疼了!”

    葛朗的断眉跳了跳。

    贵族们也许傲慢、守旧、腐朽,但他们也有着平民所不具有的敏锐嗅觉。

    如今这么大规模地把人塞进雄鹰军,显然是认定了战争必定会打响。

    能打赢,就可以捞军功,让家族开枝散叶;打不赢,死在战场上,也能减少家族内耗。

    这也印证了葛朗的判断。

    他当然也没法摸到伯爵大人的心思,但身处军中,还是能看到源源不断运进军营的各类物资,那可不是偃旗息鼓的征兆。

    战争,势在必行。

    葛朗沉思,胡厦又挑起了话头:“其实不仅你找我有事,我这次出来,也有个问题想找你参详参详。”

    “那些贵族子弟可千万别往我这塞。”葛朗立即道:“我手下就那么点兵力,分不出人来照顾贵族老爷。”

    “你这也太看不起我了,我虽然不通军事,但也不会往自家军队里掺沙子啊。”胡厦瞥了葛朗一眼:

    “……我是在考虑自己的安全问题。”

    “这次进攻兽人帝国,注定会危险重重。”

    “更何况,雷文伯爵还受到国王陛下严令,必须得拿到一头泰坦幼崽。”

    “我这种文职说是不上战场,可兽人帝国从来不缺空中力量,要是没有得力超凡保护,一旦遇到什么突发情况,我这小命堪忧!”

    葛朗闻言,也认真思考起来。

    这的确是个问题。

    “去佣兵公会找找?”

    “佣兵?算了吧!”胡厦摆手道:“那群家伙眼睛里只有金币,哪有半点忠诚可言?”

    “真要是到了战场上,遇到什么危险,他们第一时间想到的肯定是把我的戒指从尸体上撸了卖钱!”

    佣兵几乎就是见钱眼开的代名词,为了独占任务收益背刺同伴的故事屡见不鲜。

    以至于有人形容佣兵为“361”。

    “3周换一次情人,6个月换一次装备,1年换一批队友。”

    就是这种低劣风评,才让贵族们很少会将佣兵收为骑士、护卫,哪怕他们身手的确不错;即便是商人,和佣兵多半也只有商业往来,从不深交。

    “对了,我这还真有个选择。”葛朗从腰囊里取出一张羊皮纸海报放在桌面上。

    胡厦接过去一看:“染血弯刀竞技大赛……”

    “这不是佣兵公会举办的吗?”

    葛朗道:“是佣兵公会举办的不假,不过我听说最近有个小子声名鹊起,是雄鹰镇本地人,并不是佣兵出身,你可以试着招揽一下。”

    “算了吧,这种比赛,超凡哪会去参加啊。”胡厦摇摇头,将海报扔在了桌上:“还是等塞弗林来了我再问问吧。”

    葛朗惊得甚至忘记了把海报收好:“塞弗林今天也要来?”

    塞弗林是葛朗和胡厦的同学,同样参加了上一次征讨山地领的行动,一身光明斗气当时可是耀眼极了。

    不过与葛朗不同,塞弗林隶属于本地派,和托尔他们走得很近。

    “是啊。”胡厦点点头:“我想着学院出来的,就咱们3个混的最好,一起聚聚嘛。”

    “不过现在还没来,是不是遇到什么麻烦了?”

    “呵,呵呵。”葛朗皮笑肉不笑:

    “这混蛋,不遇到麻烦事,才奇怪呢!”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第四百五十六章为什么追我?

    “为什么追我?”

    雄鹰镇外,一个名叫麦哈衣的男人正在黄昏中惊惶奔跑。

    他跑得是那样快、那样急躁,跑到脚尖点地、跑到双臂都快摆出幻影,就好像身后跟着一头魔兽似的。

    但在他身后跟着的不是野兽,而是一个沉默的战士,哪怕穿着全身板甲,依旧步履如风。

    麦哈衣想不通后面那人为什么要追他。

    他今年已有40岁,发际线高耸,满脸皱纹,牙都是黄的,脚上穿着破烂皮靴,身上的衣服补丁摞补丁。

    无论劫色还是劫财,都不该选择他啊!

    深秋夜晚,泥土湿滑。

    一不小心,麦哈衣的脚尖踩在了一片树叶上,树叶下垫着一块带有棱角的石头,于是他脚尖顺着石头表面踩进泥土、脚腕贴在地上,整个人噗通一声栽倒了下去。

    “你、你别过来——”麦哈衣转过身,挣扎着向后退:

    “你别过来啊!”

    可那战士却像是根本没有听到一样,一步步走到男人面前,掀开了自己的面甲,露出一张年轻的严肃面孔。

    看起来还挺英俊的,就是下巴有点歪,左高右低,让整个人的气质显得不太正经。

    “塞弗林,雄鹰军第6军团队长。”战士指了指自己胸前的纹章。

    男人愣在原地,用脏兮兮的手揉了揉眼睛。

    雄鹰军?

    我怎么惹到雄鹰军了?

    要是被鹰眼守卫抓了,还有点道理可讲;要是落在雄鹰军手里,那下场可就难说了!

    麦哈衣吞了口唾沫:“这位长官、这位骑士大人,我错了,我知道错了!”

    “哦,知道就好。”塞弗林双手抱胸:“我这个人素来宽宏大量,从不与人斤斤计较,你说说看,自己错在哪了。”

    “要是说对了,我未必不能饶你一次。”

    “啊这……”麦哈衣愣了一下,盯着塞弗林的眼睛,死活想不起来自己什么时候遇到过他。

    可是看到塞弗林腰间的长剑,也又不能不说,只好硬着头皮猜测:

    “那个……我上星期,在鹰爪街偷了一个女人的钱袋,那女人和大人您有关?”

    “还有!还有3个月前,我闯了一次空门,不过我不是主谋!而且就拿了一只座钟,还碰坏了,现在就在我家里放着呢。”

    “要不就是半年前那次?可那次抢劫,我全程都没动手啊,就是在那帮强盗撤退时,捡了点他们不要的,这总不能说是犯法吧?”

    连着三次都没听到自己想要的答案,塞弗林叹了口气:

    “10年前……”

    冷汗刷一下从麦哈衣额头上流了出来!

    难不成是10年前,我杀人藏尸的事发了?苦主找上门来了?

    他身体抖得不像样子,整个人蜷缩在一起,瞳孔因为恐惧缩成了针尖大小,整个人瘫在地上:“我……”

    “你卖了一件棉衣。”

    “啊?”麦哈衣没跟上其中思路。

    塞弗林冷着脸道:“10年前,就在雄鹰镇老街,你卖了一件棉衣给一位刚到雄鹰镇的小孩。”

    “也就是我的一个朋友。”

    “那棉衣卖了27枚铜币,扫光了我朋友手中所有零钱。”

    “你知道后来发生了什么吗?”

    麦哈衣呆滞地摇摇头:“不、不知道……”

    “你卖得那条棉衣,两条袖子一长一短,根本就没法穿!”塞弗林眼睛都红了,语气充满控诉:

    “10年,整整10年,你知道我这10年是怎么过得吗?!”

    “我当时才12岁,你知道穿着那条烂棉衣出去被人耻笑,会给人留下多么深刻的心理阴影吗!?”

    “你说,你怎么赔我……那个朋友?”

    还朋友呢?你都已经说漏嘴了!

    虽然是这么想,但麦哈衣嘴上却是另外一套说辞:

    “您说怎么赔,就怎么赔!”

    “真的?”

    “真的!”

    “真的??”

    “真的!!!”

    “好!”

    塞弗林摊开手掌:“把当初卖棉衣的钱,还回来!”

    就这么简单?

    麦哈衣哆哆嗦嗦地解开自己腰间钱袋,把里面的零钱一股脑倒在了塞弗林手心:“一共是33枚铜币,多的,就当是我的歉意!”

    “那可不行,我这个人最宽宏大量,从来不斤斤计较、占人便宜。”塞弗林数出6枚铜币塞回麦哈衣的钱袋,把剩下的铜币拢进自己的腰间革囊,转身就走。

    “感谢您宽宏大量、感谢您宽宏大量!”麦哈衣不住点头哈腰,脸上笑容堆得都要溢出来了。

    心里面却在痛骂。

    狗屁宽宏大量!

    宽宏大量的人,会把27枚铜币,记整整10年?

    我就没见过这么记仇的人!

    将钱袋收好,麦哈衣起身向镇子内走去,没走两步,就看到塞弗林迎面走来。

    啪一声攥住了他的胳膊:“跟我去鹰眼守卫走一趟吧。”

    麦哈衣傻了:“啊?可是大人,你不是说饶我一次吗?”

    “我说过吗?”塞弗林道:“好像是说过。”

    “可我说的是,我的事儿可以饶你。”

    “你自己还犯了别的不少事儿呢。”

    “正好把你送过去,给托尔老大冲冲业绩!”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等塞弗林把人送到鹰眼守卫的治安所时,天已经完全黑了。

    他这才想起自己今日有约,匆匆来到了狮王之傲酒馆。

    “怎么就你一个啊,葛朗呢?”坐到胡厦对面,塞弗林问道。

    “走了,等你等了好几个小时,你干什么去了?”胡厦白了他一眼。

    “嘿!那可就说来话长了,我今天可是……”

    “停,当我没问。”胡厦抬手制止:“等你过来,是有个事儿想请你帮忙参详一下。”

    接着,胡厦就将自己的缺少超凡护卫的事说给了塞弗林。

    塞弗林听完呵呵一笑:“你啊,最近还真是忙傻了,找可信的护卫还不简单。”

    “你忘了咱们是什么出身了?”

    胡厦眼神一闪:“哦,对啊!”

    他们都出身于格里菲斯综合学院。

    自从雷文伯爵征讨艾沃尔凯旋后,格里菲斯综合学院就迎来了一轮扩招,学生规模达到了1000多人,每年毕业的就有300多。

    能从学院毕业,的确是身家清白、值得信赖的,胡厦又是他们的优秀前辈。

    只不过从中出来的,许多都不是超凡——这对现在的胡厦来说不是什么问题,且不说领地还有产出,家族也足以支撑他买上几瓶神赐药剂了。

    “多谢!”胡厦站起身来,拍了拍塞弗林肩膀:“随便喝,今天的酒记在我账上!”

    说着不等塞弗林挽留,便风风火火地离开了。

    “真不够意思。”塞弗林瘪了瘪嘴,正要叫酒来喝,却注意到了桌上一张海报。

    “染血弯刀竞技大赛……?”

    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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