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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二三章 少年满弓

    人死返家,落叶归根。

    宏哥出殡落葬,是发生在任也等人来到大泽乡的第三天。

    这三天,他们为了照顾宏哥妻儿的情绪,就一直住在明泉家里,只在白日的时候帮着宏哥妻子张罗。

    宏哥的妻子叫春娘,今年已是三十有六的年纪,瞧五官和身段,她年轻的时候,应该是一位较为俊俏的女子,可而今人到中年,又要独自在家照顾五个孩子,这日夜操劳下,她早都花期已逝,青春不再。

    不过,任也听明泉说,这春娘是在城主府上做长工的,且专门为那神秘的潮龙城城主照看观气园,是一名负责饲养各种奇花异草的园娘,而今已有快十年的光景了。

    所以,她的气质,行为谈吐,看着要比邻里街坊的乡野农妇,更为得体,更为知性一些。

    还有,春娘的性格应该也比较刚烈,属于是那种心里有数,但不会轻易流于表面的女人。任也来这里三天,就只见她哭过两次,一次是那晚砸门,告知宏哥死讯的时候;另外一次就是今日出殡。

    宏哥在这大泽乡中,人缘很是不错,交友也颇广,乡中不少人得知他的死讯后,都纷纷赶过来祭拜。这三日内,宾客来来往往数百人,若换成寻常女子,可能早都身心俱疲,应对不暇了。

    即便只是哭,那也不知道会哭晕多少次……

    但春娘却有条不紊的为宏哥安排好了一切后事,夫妻一场,她一个妇道人家真的无力改变什么,只能让自己的男人走的风光,走的得体。

    任也已经把宏哥的淘金者遗物箱,很郑重的交还给了春娘,且令其当面点清。这遗物箱中,有大概八百万星源,是宏哥在外搏命近两年才换回来的,应该足够春娘一家人用一段时间了。

    除此之外,任也等人不但购买了诸多祭品,还专门请了操办白事的乡野丧葬队。不过,最后的超度一事,却没用丧葬队的人,而是由阴阳师——爱妃亲自操刀。

    那丧葬队的阴阳先生,连台词都想好了,却万万没想到被一小姑娘抢了大活,气的当场就给自己扎的灵头旛改了名讳,准备给下一位顾客使用。

    时辰一到,宏哥的五个孩子亲自抬棺,一路奔着刑山脚下的祖坟走去。

    乡村邻里,挚友宾客,浩浩荡荡数百人,一路送别宏哥。

    出殡时,长子一手抬棺,一手抗幡,走在人群最前侧。而这也是小坏王第一次仔细打量宏哥的大儿子。

    听春娘讲,宏哥的长子叫刑无,还有三个月就十八岁了。

    他一看就是山里长大的孩子,双臂过膝,身材高大,浑身都是腱子肉,瞧着皮肤黝黑,孔武有力。他生的浓眉大眼,五官端正,算得上是小帅哥一枚,且举手投足之间,也充斥着一股憨厚,质朴之感。

    明泉说,刑无虽还未开悟,却加入了潮龙城的巡猎队,众人返回的当天,他并没有在家,是有专人传信后,他才从很远的地方赶了回来,今日也正好赶上父亲出殡。

    众人一路相送,行至祖坟,阴阳伞开,遮挡烈阳,五子抬棺落坟。

    爱妃迎天而起,身躯飘在半空中,布下往生祈福阵,一为宏哥超度,二为他的子孙后代祈福。

    任也不想在人情卖弄显圣,所以他偷偷在体内运转紫气,许下宏愿,为宏哥的五个孩子祈福。

    “轰!”

    人皇祈福,只一念起,便天降霞光,铺满一整片刑家的祖坟。

    一朵流云飘来,恰好挡住了烈阳。

    在场之人,也有一些二三品的神通者,他们见这异像,表情十分震惊,纷纷大喊道:“天道垂青,降此异像,必是福泽刑家后代之兆!!阿无,你还不赶紧磕头拜天?!”

    憨厚的阿无,听闻此言后,便郑重跪地磕头。

    任也微微让开了有些靠前的身位,心中不由得感叹道:“天道最是无情,若是真的垂青,又怎会忍心眼睁睁的看着这一家六口的顶梁柱身死?宏哥,你我朋友一场……今日事了,我心里这块石头也就放下了。”

    入土为安后,葬礼结束,宾客一一散去。

    任也心情稍有些沉重,便被同样情绪很低落的明泉叫回家里饮酒。

    他回家后,算是彻底放飞自我了,天天使唤着自己勤劳的婆娘,早起就要有酒有肉,喝到中午稍稍眯一觉,下午继续,就连鲁地的早酒大爷见了,那也要退避三舍。

    不过,明泉的妻子真的很贤惠,天天漏出一副,你能活着回来,老娘就很欣慰的态度了,所以十分纵容明泉,几乎有求必应。

    这一度让老刘羡慕的有些想念丽苑歌姬……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傍晚,夕阳垂落,金光漫天。

    大泽乡,刑家小院内,春娘稍稍热了一下白日开席的剩饭剩菜,就招呼着五个孩子来石亭内吃晚饭。

    一众宾客散去,白日的喧嚣不在,这让着顿晚饭显得更加安静与沉默。

    五个孩子,老大刑无马上十八岁;老二刑前,今年十三岁;老三老四是一对双胞胎女娃,年纪稍稍大一点的姐姐——叫刑芙,年纪小一点的妹妹叫——刑蓉,姐妹俩都是11岁的年纪,出落的也都很漂亮。

    至于最小的叫刑天,乳名叫做小不点,今年还不到六岁。

    小不点生来时体弱多病,城里的算命先生说,这孩子应该起一个硬一点的名字,好养活……所以,不学无术的宏哥憋了半天,忽然想起那位以肚脐为口的传说存在是自己的本家,所以就“大为不敬”的给小儿子取了个天字的名。

    而令他没料到的是,这名字取完了,小不点身上的那些小毛病还真就没有了,身体越来越好,饭量也大,四岁的时候,一餐就要吃七八碗。而且,刑家的这群孩子,性格都比较内敛,稳当,只有这个小不点是个混世魔王,混不吝,但凡乡里村里发生点什么恶作剧,调皮捣蛋的事儿,那准保有他一个。

    不过,这小不点不怎么怕老爹,倒是很怕娘亲。

    春娘是真揍他啊,家中棍子都不知道打折了多少根。

    石亭中的餐桌上,两个女娃瞧着饭菜,却根本就没有胃口,一低头就想掉眼泪。但三个男娃就要更坚强一些,尤其是小不点,白天大哭一痛后,最终决定化悲痛为饭量,开餐到现在,已经连续干了五碗了。

    “娘亲,我……我还想吃一个鸡腿。”小不点眨着贼溜溜的大眼睛,心里也知道不该在这时候表现的食欲太强,但他就是感觉饿,没吃饱。

    连老刘这种成熟的老骚包,都没有办法直面自己的欲望,就更别提一个五六岁的孩子了。

    刑无瞧了一眼弟弟,伸手就要帮他盛饭。

    “你……你不能再吃了。”春娘微微抬头,轻道:“去玩吧。”

    “娘亲,我真的……好饿啊!”小不点在干饭这件事上,算得上是胆大包天,他竖起一根手指,讨价还价道:“就吃一碗!”

    “你肚子有多大啊?!!这么吃,不想活啦?!”二哥刑前的情绪也很低落,忍不住扭头骂道:“天天就知道吃,父亲……!”

    “老二。”

    刑无见二弟要说重话,便立即打断道:“他还小,用餐的时候不要训他。”

    在五个半大孩子中,大哥还是拥有一定地位和威望的,老二见他这么说,便白了小不点一眼,扭过头,不再吭声。

    “今日我有些累了,用完餐,三妹四妹收拾一下碗筷吧。”春娘放下几乎没动的饭碗,只慢慢的起身离去。

    刑无端着碗筷,瞧着母亲形单影只的背影,只略微怔了怔,便继续向口中扒着饭菜。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入夜,星辰明亮,山风轻拂。

    身位兄长的刑无,插好前后院的门栓,提着挑灯,便来到了父母居住的东屋门前。

    他见到,窗影上映射着母亲瘦弱的背影,她站在灶台旁,正拿着大勺子熬着百灵膏。

    室内飘起浓烈的香气,令人忍不住食欲大动。这种百灵膏,任也先前也见过,就是宏哥抱着陶罐子吃的那种黑糊糊,此物是当地较为贫瘠的神通者,特别喜爱的一种食物,以百种灵兽的骨髓骨血熬制而成,大补肉身,且可以在密罐中保存很久。

    只不过,母亲以前熬制百灵膏,那都是在父亲要走之前,买好各种灵兽的兽骨,并会询问宏哥要去多久,在用几天时间做出相应的量,以确保他不论走多远,都可以天天吃到家乡的味道。

    今天父亲也走了,母亲也要熬上一锅。

    刑无提着挑灯,思绪很久后,才伸手推开门,迈步走了进去。

    春娘站在灶台旁,仔细搅动着近乎凝脂的灵膏,头也没回的说道:“甭惦记我,我熬完这一锅就睡。你带着弟弟妹妹早些休息吧。”

    刑无站在门口,双眼凝望着母亲,才会流露出一丝丝稚气。他伸手挠了挠头,轻道:“娘亲,我想离开巡猎队,自己单独捕猎。这样不用交份,能赚的更多一些,也能照顾到家里……!”

    春娘微微一愣:“在巡猎队,你跟着那些经验丰富的猎师,有人照看着,才较为安全。若是自己单干,就要整日涉险……一旦出了什么事儿,你要我怎么办?”

    “娘。父亲没了,这个家……我就是顶梁柱了。”

    少年刑无声音颤抖道:“您和父亲已护我成年了……现在,我也该护着这个家了。成为神通者,还是成为巡猎队的一员,都要搏命,都要涉险……这个世道就这样,我们长大了,早晚都要面对。”

    “我想好了,若是自己单干,等积累一些经验后,我便可以在乡里在拉起一支巡猎队,这样守着家门,你也不用整日担惊受怕的。”

    春娘微微回过神,双眸通红道:“娘还在,你不用什么事都想着要往自己身上抗。杨村的徐四娘前些时日来过,他说你该成家了,杨村有一未出阁的姑娘……!”

    “娘,成家了,就要分门过日子。真要成家,那也是先帮老二张罗,我不急……我等弟弟妹妹都长大了,都能自立门户了,我在娶妻。”刑无非常坚定的回道:“儿子心中有数。”

    春娘看着大儿子稚气未脱的脸庞,心中非常温暖欣慰,还有无法言表的心疼。

    一个死讯,这一家的长子仿佛一夜之间就长大成人了。

    “刑山,还有大泽的周遭山脉,这几年我都跑遍了。我自己画了一个小册子,对山中地形与危险之处都做了详细标注……您放心,儿子愚钝,但却不是头脑一热就想着要单干。儿子有把握……!”

    春娘听到此言,才终于应允了下来:“也好。”

    “还有一事。”刑无见母亲答应后,便漏出勉强的笑容:“明日准备一桌好酒好菜,咱们把恩人贵客接回家中居住吧。他们是为了父亲而来,怎能让人家一直住在明泉大伯哪里?”

    “你不说,明日我也要将人家请回来。”春娘欣慰点头:“明早,我给你拿上一些星源,你带着老二去城里置办酒菜吧。”

    “娘,我有星源!父亲留下的……你就给弟弟妹妹攒着吧。我不用。”

    刑无摆手:“好酒一定要去城中打,不过这菜肴……就由我自己准备了。这到不是为了省点星源,而是要让人家感到我们的热情。”

    “你要去哪里打?”春娘问。

    “卧牛峰。您放心吧,我就打点稀罕物,绝不深走。”刑无道:“我寅时过半便出发,晌午就能回来。”

    “万加小心。”

    “呵呵,好。”刑无重重点头:“娘亲,您也早些休息。”

    “嗯。”

    话音落,刑无提着挑灯,推门离去。

    母亲目送儿子离开后,便再次用心的熬着百灵膏。

    硕大的木勺在锅中搅动,凝滞粘稠的食膏缓缓散开,搅碎的是少年夫妻一步一光阴,近二十年的不离不弃,荣辱相伴。

    午夜,母亲舀出一勺百灵膏,坐在床榻旁,低头品尝。

    她每吃一口,都有泪珠落下,融入膏液之中……

    这位坚强且刚烈的女人,一边吃着,一边在心里告诉自己。

    她只有今天可以在哭一次,而明天她就要好好活着,要心有奔头,要阳光健康,把宏哥留下的孩子好好的拉扯大。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刑家西房,一张大通铺,中间隔着一面帘布,女娃睡东边,男娃睡西边。

    刑无走进房内,见两位妹妹睡得香甜,便亲自为她们拉上蚊帐。

    蚊帐闭合的细微声响,惊醒了早已等待多时的小不点。

    他从被窝中爬出来,鬼头鬼脑的瞧着大哥,龇牙道:“嘿嘿,大哥,俺都要饿死了……”

    “废物饭桶,我一巴掌抽的你满地找牙,你就不喊饿了。”老二刑前,捂着被子,骂骂咧咧。

    刑无瞧着眼巴巴看着自己的小不点,伸手从怀中掏出了油纸包裹的鸡腿,轻道:“吃完就睡觉,再要,我们四个一块揍你!”

    “嘿嘿,天天给鸡腿吃,打一顿就打一顿呗……!”

    小不点馋的哈喇子直流,拿着鸡腿就开干,吃的满嘴流油。

    刑无褪去鞋袜,仰面躺在床榻上,双眸瞧着纸窗外的圆月之影,心中思绪万千,竟在疲惫与凝望中沉沉睡去。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四更鸡鸣。

    少年刑无动作利落的自床榻上爬起,眼睛还没等完全睁开,他已经来到地上穿好衣装了。

    今日,他准备为招待那群贵客而奔波,让他们切身感受到大泽乡人民的热情。

    一套束腿的黑色劲装,一双鹿皮靴,一面护心镜,连带着护着右肩的半身兽皮铠,只用三十息不到,就被他套在了黝黑且壮硕的身躯之上。

    这套行头一穿上,刑无整个人的气质都发生了巨变,他看着更加身姿挺拔,浑身每一块腱子肉,都充斥着一股很原始的野性之美。

    穿好猎装,他迈步走到木柜旁边,从里面拿出一张开弓千斤重的兽骨弓,又取出青鱼箭十二支,以皮质箭袋装载,连同千斤兽骨弓一同背在背上。

    那张足有半个成人高的大弓,背在他宽阔的后背上时,竟不显大,也毫无突兀之感。

    他背上大弓,又从木柜中拿出了两套兽筋索,悬挂在左右两侧的腰间,最后取出一把黑漆漆的短刀,插在了靴子外的绑腿上。

    一切准备妥当,刑无才离开家门,迎着微微泛光的天际,快步奔向了卧牛峰。

    凛冽的山风吹拂,少年披甲,尽显雄姿勃发之台,那浑身每一寸隆起的肌肉,都充斥着一股连天道也无法磨灭的热血感。

    天光破晓时,刑无来到了卧牛峰的深处,趴伏在一处水泽湖边,身上盖着厚厚的青草,一动不动。

    他与娘亲说,自己不会走入卧牛峰的深处,这其实是一种善意的谎言。

    贵客千里迢迢的送着父亲的遗物而来,那怎可怠慢人家?

    这刑山周遭,星源之气充沛至极,福地也多如牛毛,自然也诞生了许多,体魄强大,甚至是拥有灵韵星核的灵兽,猛兽。

    刑无虽目前尚未开悟,并非是神通者,可他小小年纪,却已是城中某只巡猎队的一员,但平常捕捉的大多都是一品灵兽。

    不过这也足够惊人了,因为巡猎队中,百分之九十九的成员,都是那种天赋过于平庸的神通者,且没有胆子去单独游历秘境,所以才在山中捕获灵兽,将其卖了换取星源。

    但即使这样,这些巡猎者在碰到拥有诡异能力的灵兽时,也还是会有伤亡的,而卧牛峰就是凶兽出没较多的地带,平时别说是普通的巡猎者了,就连山匪也比较抵触往这边走,因为据传,这里面是有三品,乃至是四品不详之物的。

    按理说,以刑无的能力,最多也就能在卧牛峰的外围转一转,打一些较为常见的灵兽。

    可他今天却偏偏来到了深处,而且自始至终都流露出了一股从容淡定的气质。

    他并非是神通者,可却能在残酷竞争的巡猎队中生存下来,那自然是有一定过人之处的。

    刑无打小,性格就比较憨厚质朴,与长辈说话总是一说一笑,而且为人善良,属于是那种没有任何明显个性和锋芒的孩子。

    宏哥尚在时,就曾说过:“老大适合守家在地的守业,但却不适合成为神通者。因为他心思过于单纯,也有些愚钝,很难适应秘境中的尔虞我诈,阴谋算计。倒是狗娘养的小不点……性格跳脱,头脑聪慧,瞧着倒是一个成为开悟者的好苗子,而且天赋一定不会差。”

    宏哥本就是神通者,所以也曾用秘法引导过五个儿女,想要查看他们的资质,但他接连试了几次后却发现,这刑无入定明悟太慢,是天资较差的表现。

    所以,刑无今年已经快要十八了,但他还是没有请高人给老大开悟。

    开悟则意味着要入秘境,要玩命……那在有他赚钱养家的时候,就完全没有必要让儿子承担身死的风险。

    不过,宏哥不知道的是,这刑无体魄早已健壮到了超乎常理的地步。

    因为……

    刑无在四年前,就能拉开千斤重的兽骨弓,且在没有任何神异之法的情况下,就能拥有与二品周旋的实力。

    肉身入二品,他比任也还要早一点……

    兽骨弓是一件常规法器,是宏哥托人做的,他本想等刑无开悟的时候,在把他送给对方,却不曾想,这把弓儿子早都能拉开了。

    “呼!”

    刑无趴在洼地的草壳子中,一边双眸锐利的扫试着四周,一边从腰间摘下一个看着跟破旧茶壶似的物件,并拔开塞子,向嘴里到了一口隐隐散发着磷光的粘稠液体。

    一口液体入腹,他感觉自己的意识可以感知到肉身的每一寸肌肉,甚是是每一个毛孔,而周遭数十里范围内的轻微声响,风吹草动,竟都瞒不过他的五感。

    刑无体魄之所以强悍到常人无法理解的地步,那全是来源于这个像是破茶壶一样的物件。

    他有一个秘密……

    那就是,他曾经进入过刑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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